来源:南方都市报 | 2023-04-28 04:3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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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孙小鹏 4月27日,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中小学校园开放日等校园活动管理,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广州市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活动指引(试行)》。《指引》提到,学校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招生政策,严禁利用校园开放日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收集学生个人资料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格遵守“十不得、一严禁”的要求,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和升学率等行为,不得进行违规宣传或虚假宣传,不得利用校园开放日组建“家长群”“答疑群”。
据了解,本指引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含面向本校家长组织的家校活动)统一在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进行。学校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举行。
活动开展前,学校应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制定详细周全的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提前3个工作日报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场地条件及承载负荷,科学核定进入校园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组织学生和家长分批有序进入校园。
在发布开放日活动通知时,应同时发布声明,内容包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招生政策,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谈、面试、调查,不以各种方式收集任何学生、家长的信息,不收取学生的简历简介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考试考级、竞赛比赛等挂钩。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大型活动,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按《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活动当天,应在校门或线上开放日专栏等醒目位置,公布本校开放日声明。学校介绍内容应包含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理念、师资情况等,展示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等;民办学校还应主动公布有关收费项目及价格。应在校园内设置路线指引牌、安全提醒牌,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做好校门管理、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开放日活动安全有序。应加强对开放日活动工作人员的选用、培训和管理。工作人员由能正确解读招生政策的学校教职工担任,避免出现校外人员冒充学校教师、教职工出现个人违规行为等情况。
活动结束后,学校应在一周内将开放日有关情况报主管教育部门。
各区教育部门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分工细则,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校园开放日等活动进行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执行招生纪律,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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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tout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