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门115网 | 2023-05-10 10: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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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办)面向社会发布通告,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主要突出五大方面,首先是“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不到位;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问题。
其次是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随意变更处罚定性,擅自降低处罚标准;随意性执法,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选择性执法,对运输车辆、小客车严厉打击,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不管不问。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使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和整治;执法监督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不履行监督或监管职责,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和监督查处不力,执法乱象长期得不到整治和纠正。
再次是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不区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不区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和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予以处罚;运动式执法,执法力度时紧时松,没有做到常管常严;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执法人员为增加绩效采用钓鱼执法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等问题。
接着是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接听群众咨询电话时,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的保障不到位;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对高速收费站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指导、监管不力,应予免费通行的政策不执行;暴力执法,用拳脚执法,拎摔、殴打、拖拉当事人等;将执法“外包”又缺少监管,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最后是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办理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时不按规定时限侦查、移送,超过取保候审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对本属于治安处罚的案件不按规定移送,直接进行交通处罚;发现有违法或犯罪线索,包庇、隐瞒、故意不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移交;收受当事人好处,索要车主财物,违规放行;对非法中介、“带车黄牛”扰乱秩序行为打击不力,“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企业办理货车通行证不便捷,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安排辅警、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辅警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违规放行违法车辆等问题。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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